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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分析|艺考要变天?制造焦虑!

2022-06-07浏览量:

  2021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很多学生及家长不清楚行业现状与趋势的情况下,各类艺考机构甚至根本不相关的营销号蜂拥而上,所谓的政策解读,所谓的趋势展望等等,用偏激的论调大肆制造焦虑。

  理智看待艺考新政

  请各位学生和家长理智看待,这次艺考新政对艺考生的影响!影响到底有多大?对2022届及以后的艺考生有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一起来分析!

  1.艺考新政与“双减”政策无直接关联

  “双减”政策是主要面向针对高中生之前的学科类政策,本质上是减少教育内卷,辅助三胎政策。

  而此次艺术类招生的指导意见中大部分内容重点是为了呼吁理性艺考,制定合理的规则,减少艺考家庭的经济开销,本质上是在强化和规范艺考。

  分析:

  ▲谈到规范,就必然动到某些人的蛋糕,比如常年以某些院校考试或省考为营生的培训机构和考务人员,现在主要在制造焦虑的也是他们。

  ▲所有的考试政策和形势向来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政策不变动行业就没有活力,况且这次的文件其实自2018年底就发布并且早已在逐步推行了。对于名校校考向艺考生来讲,其实并不算突然袭击。

  2.扩大省级统考 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省级统考。据统计,目前,艺术类本科5个专业类中,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已经实现省级统考全覆盖,招生规模占比达到75%,截至2020年,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高校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已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而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目前也已覆盖29省份、26省份和24省份。《意见》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同时,不断提升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

  当前,由于省级统考覆盖范围有限,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和校考规模依然偏大。目前,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还有300多所,参加校考的考生人数约160万人次,给考生备考、应考造成了较重的负担,同时,考试招生的公平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意见》对规范高校校考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严控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从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此外,将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组织校考高校,要求严格考评人员遴选管理,严格执行校外评委制度、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同时,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组织关和评分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分析:

  ▲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试机制,才是落实艺考新政的大前提。本次艺考新政多处条令明确指向对于艺考考试规则监督和考试管理能力的要求,正中以往国内多个省份省考的顽疾。

  ▲扩大省级统考范围,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扩大省级统考范围,有利于考试规则的统一,并且在统一的监督和管理下,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4.推进分考试分类录取

  省考和名校校考分化明晰

  本质是强化省考凸显校考

  并不是此消彼长

  省考和名校校考在考试中的定位更为清晰,取消了专业教学能力薄弱的院校的校考,未来艺考形式将只有“省考”和“名校校考”

  2024年起,对于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与专业考试要求相关度不高的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于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其他对考生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艺术类专业,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覆盖的专业,鼓励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对于少数继续组织校考的专业,鼓励高校通过线上考试或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等方式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考生再参加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分析:

  ▲杂牌校考院校数量受到新政影响必将退出校考舞台,未来采用省考成绩录取。但对于报考北电、中传、中戏、央美、北舞等名校校考不会产生影响。未来大多数艺校和综合类大学的艺术专业采用省考招生,少数顶级名校保留校考的格局已成定局。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省考的重要性被强化,校考被弱化,其实恰恰是把基础人才选拔,以及大多数专业性偏低的院校考试权限留给省考,明确专业能力偏低的艺考生为省考向艺考生,只参加省考。但同时间接鼓励少数专业能力偏高的艺考生选择顶级名校校考,明确艺考生的省考定位以及名校校考定位。

  ▲随着二三流校考院校的校考被取消,以及艺考生在省考结束后无校可报的情况出现,加之文化课分数提升后未来艺考生对自我价值的需求也将进一步上涨,因此不难预判,名校校考的考试热度不但不会有任何缩减,还将被进一步提升。

  ▲线上考试将成为未来艺考的主流形式,用线上艺考刷掉大多数考生,保留极少数艺考生进入线下考试,不但符合疫情防控的需求,更大大减少了艺考家庭的时间和经济开销。2020-2021两年艺考的尝试,很多高校的考官已经适应和接受了线上考试的形态。

  ▲线上考试通过后,进入现场终试的艺考生仅为招生计划的6-8倍,彰显了线上考试的生杀大权,以北电导演系全国招生20人为例,进入现场终试的考生数量仅为120-160人(但实际可能会更少)。

  5.文化课成绩逐步提高

  全面提升艺考生文化课要求

  符合国家长远文艺行业人才需求

  目前,各省份对艺考生文化课成绩均有最低标准,其中,对于保留二、三本批次的省份,文化线要求不低于二本线的70%;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要求文化线不低于新二本线的75%。此次改革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分析:

  ▲受到文化课分数线提分的影响,艺考生整体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如之前江苏、山东等省份在艺术类省考提档线提分后,艺考生数量锐减),艺考培训机构的优胜劣汰也将体现的更为明显。

  ▲艺考生的数量虽然递减,但考生质量将会明显提升,选择艺考的更多是真正热爱艺术的艺考生选择艺术专业的职业规划,而非是低分上大学者的升学捷径。艺考趋于理智后,文化课五六百分的高分艺考生比例将会增加。

  ▲当下中国文艺行业急需具备丰厚文化素养和家国情怀的艺术人才,艺考重视文化课,必将间接优化和促进未来文艺行业的就业环境。这也会让未来选择艺术行业的考生和家长对行业就业充满信心。

  6.破格录取机制

  破格录取机制是对优质艺考生的重视

  但施行和监督标准有待落地和细化

  “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在相关校考专业招生中,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分析:

  ▲破格录取机制是本次艺考新政的一个亮点,教育部并没有一刀切地认为所有艺考生都只能受限于文化课课成绩。这是明确给予了部分文化课成绩偏低但专业能力素质超群艺考生的升学出口。

  ▲但是碍于艺术考试评价缺乏标准性,为了防止高校的主观评定或部分考官的暗箱操作,破格录取机制仍需出台更具体的录取标准和监督机制。目前文件中对此尚语焉不详。

  原文导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业分类考试。确保公平公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总体目标。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3.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各省(区、市)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评价考生专业能力。

  4.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推动各专业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原则上,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应对省级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

  5.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6.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2021年起,推进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各省(区、市)和高校共建共享,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7.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各省(区、市)和相关高校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完善省级统考和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8.完善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9.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0.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11.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1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省级招委是监管省级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省(区、市)要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探索艺术院校附中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3.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招委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14.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教育部建立“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高校校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5.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三、组织实施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省级招委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和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稳步有序推进。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三)加强宣传解读。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措施。

教育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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